哈尔滨万策咨询——长期从事为企业提供企业发展规划、人力资源规划、股权方案设计、岗位职责设计、薪酬规划设计、绩效考核设计、营销方案设计;企业融资、股权融资、企业顾问、上市辅导服务! 一:没有信任基础的豪华合伙团队 很多投资方都喜欢BAT出身的创业团队。为了方便融资,XXX公司创始人临时拼凑了两个BAT背景的创业团队成员,但创业团队并没有经过磨合,也没有建立起底层的信任基础。创业团队看似豪华,但适配性很差,磨合过程中出现很多内讧内耗,后来公司融资时出现些波折,团队就分道扬镳了。 一方面,投资主要投人,投人很大程度上是投合伙人团队。信任互补的合伙人团队很重要。 但另一方面,创业是个长跑,是强关系的深度绑定,没有前期谈情说爱,甚至未婚同居的“露水夫妻”合伙人团队很*散伙。 投资基金投项目时,建议从以下三个角度判断合伙人团队的稳定性: 在具体工作中,是否磨合1年以上; 磨合后,是否互相信任; 磨合后,是否互相欣赏。 二:大股东创始人或投资人身份不明 大股东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很多事情需要TA拍板决策,像是创始人身份; TA并不全职投入,通常既没意愿也没能力参与目标公司的经营与决策,又像是投资人身份。 大股东这种双重模糊的身份会让大股东与经营团队都很被动尴尬。 在前老板投资的项目或内部孵化项目中,我们经常会看到类似股权结构。 我们看到,很多平台公司早期投入了部分资金,导入了部分资源,一开始就是孵化项目的大股东,对经营团队做些股权激励。但孵化项目运营一两年之后,平台公司对孵化项目的参与和贡献越来越少,经营团队的参与和贡献越来越大,但双方并没有动态合理的股权调整机制,导致孵化项目后续引进合伙人团队与公司融资都困难重重,最后是双输的结果。 对于平台公司而言,除非是平台公司战略转型的战略投资项目,平台公司真正应该关注的是,如何有利于蛋糕做大与“**”,而不是“股权比例”。孵化项目做不起来,持股**也是个零蛋。 如果孵化项目早期经营团队不成熟,不具备操盘能力,我们建议设定核心里程碑事件分期发放股权,并根据孵化项目阶段性成果动态调整股权。 三:创始人不全职投入 XXX公司创始人,除了投资方投资的项目,他另外还同时操盘了两个项目。另两个项目占用了他绝大部分时间精力。投资方投资的项目,已经成了他参与的项目。 从价值驱动类型看,企业有资金驱动型、资源驱动型与人力驱动型。 绝大部分互联网企业,互联网+企业或+互联网企业,都是人力驱动型。 对于人力驱动型的企业,对创始人的全职投入需求大,尤其是在项目创业期。创始人即便全职投入,也未必能干好。 有人可能会说,在A股资本市场,大把上市公司大股东同时操盘好几个项目的。但是,上市公司已经进入成熟期,系统化运作,对创始人的全职投入依赖性降低。另外,相比人力驱动型公司,资金驱动型与资源驱动型公司对创始人的全职人力投资依赖性也降低。巴菲特为什么不敢投资科技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巴菲特追求“长期持有”。科技公司与互联网公司对经营团队人力投资依赖性大,变化太快,巴菲特哪敢长期持有。 有人也可能会说,特斯拉创始人Elon Musk就同时开干好几个项目。但是,Elon Musk被称为“钢铁侠”。世间有多少个钢铁侠? 四:退出机制不健全 冯大辉在丁香园干了6年,后来选择离职。对于冯大辉所持丁香园期权的处理,双方争议很大,甚至成为沸沸扬扬的媒体事件。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对于员工已经成熟或行权的期权,公司是否可以回购。此前在美国硅谷,Skype也发生过类似的争议。 在融资前夕,西少爷的创业人股东宋鑫(持股30%)从公司退出。对于退出价格,公司提出按照27万现金+保留2%股权处理,宋鑫要求按照公司4000万估值计算,拿到1000万现金才愿意退出。双方争议的焦点是退出价格问题。 经营团队退出,退出机制(主要为股权回购范围与回购价格)不健全或约定不明,这会给公司未来遗留巨大的股权纠纷。 五:过早稀释大量股权 XXX互联网医疗公司,上市公司给他们1000万现金。其中,510万作为上市公司投资款,占股51%。490万作为上市公司对经营团队的出资借款,经营团队占股49%。 公司后续融资时,投资机构看好经营团队。但从股权结构看,上市公司是大股东,投资机构发现,他们投资的实际上是背后的上市公司。经营团队不控股,还得通过向投资方卖老股来偿还上市公司的借款,股权要被进一步稀释。经过多轮融资谈判,投资方最后放弃了投资。 创始人不控股,从技术上也可以控制公司。 但是,股权是公司的核心战略资源。如果创始人过早稀释大量股权,会导致创始人动力不足,经营团队心里失衡,未来团队缺少足够股权空间,投资机构慎重进入,也会影响到公司未来的融资与上市。 六:预留股份不合理 某投资基金投资XXX公司时,参照行业标准,让公司预留了10%激励股权。但是,投资方投资该公司时,公司核心经营团队只有一个光杆司令。在下轮融资进来之前,公司先后引进了3个核心合伙人,总共发出去35%股权。公司后续引进核心合伙人时,如果预留激励股权不够用,原则上是所有股东共同同比例稀释股权。 因此,在公司下一轮融资完成之前,投资方已经被稀释掉大量股权。 七:“后院”起火 视频网站土豆公司创始人王微离婚,其配偶提出财产分割,主要是王微持有的土豆公司股权。双方虽然通过调解解决,但王微付出了700万美金(媒体披露数字)现金与土豆公司错失较佳上市时机的代价,有人说,王微离婚的损失至少20亿美金。 王微的婚变,投资方也很受伤。为了避免出现类似事件,创投圈内发明了对冲条款,美其名曰“土豆条款”,约定配偶放弃对公司股权的所有权利。 公司有两个较大的隐名股东,一是**,二是配偶。TA们虽然都不出现在公司工商登记文件,但对公司的决策与分配都产生重大影响。没有土豆条款,婚变会对公司影响巨大。签署土豆条款,很可能导致创业尚未成功,婚姻先亮红灯。